刚察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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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刚察县红十字会
    机构类型:
  • 人道社会救助团体
    成立时间:
  • 1993-11-17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 0970-8652474
    传真号码:
  • 0970-8652474
    机构地址:
  • 青海省海北州刚察县东大街38号
捐款方式
    户 名:
  • 刚察县红十字会捐赠专用帐号
    账 号:
  • 82010000000128427
    开户行:
  • 刚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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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北州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疾病救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时间:2016-08-13 来源:
  • 海北州红十字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重大疾病救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12-4-27 0:00:00 来源:
为了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减轻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发挥红十字组织在政府人道救助工作领域的助手作用,推进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现将海北州红十字会重大疾病救助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各县红十字会、州直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减轻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发挥红十字组织在政府人道救助工作领域的助手作用,推进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现将海北州红十字会重大疾病救助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大疾病救助申请原则
  重大疾病救助的申请按属地管理原则,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州(县)红十字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按要求提交所需申请材料。
  二、重大疾病救助申请程序
  1、申请人须向所在地红十字会提供以下材料:申请人户籍(身份证)证明、由村(居)委会出具的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疗病历资料和医疗费用收据。
  2、县级红十字会在收到救助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按照标准先实施救助。县级红十字会进行救助后仍有困难的,需上级红十字会救助的,由县红十字会将救助申请材料报州红十字会审核(申请人除提交申请资料外,还应出具县红十字会出具的救助证明材料)。
  3、州红十字会收到救助申请后,将对申请人有关资料和县级红十字会救助情况进行复审核实,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给予救助,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不予救助,并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对重特大疾病,如先心病、白血病、恶性肿瘤等,经审核后,上报省红十字会和中国红十字总会进行救助。
  三、重大疾病救助项目及范围
  1. “天使阳光基金”救助项目
  “天使阳光基金”救助对象为 0-14岁家庭贫困且未进行手术治疗的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申请人应填写《“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
  2. 小天使基金救助项目
  小天使基金救助对象为0-14周岁的家庭贫困白血病儿童;申请人应填写《小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
  3.其他重大疾病资助项目
  救助对象为本地区城乡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成员患恶性肿瘤、急性白血病、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灾害(事故)造成重大伤害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需紧急医疗救助者。州、县两级红十字会给予救助的,
  申请人应填写《海北州红十字会社会救助金申请及审批表》。重特大疾病需上报省级红会救助的,申请人应填写《重大疾病资助申请表》。
  申请人及所在村(居)委会和医疗机构出具虚假证明资料的,属违法行为,一经查实,除追回救助金外,视情况对责任单位给予通报、媒体曝光等处理。
  各县红十字会、州直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重大疾病救助政策的实施和管理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重大疾病救助政策的透明度和知晓度,确保重大疾病救助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1.“天使阳光基金”资助申请表
     2.小天使基金资助申请表
     3.海北州红十字会人道救助流程及海北州红十字会社会救助金申请及审批表
     4.重大疾病资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