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县红十字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以“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的方针,积极开展推进各乡镇、各部门、各系统红十字会机构建设工作
当前,我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较为薄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只有大力发展红十字基层组织,壮大红十字会员队伍和志愿者队伍,才能将红十字精神发扬光大,才能保障全县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此,刚察县红十字会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以“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兴会”的方针,积极开展推进各乡镇、各部门、各系统红十字会机构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在全县范围内共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24个(其中5个乡镇、卫生系统各单位均已全部建立了红十会基层组织机构),发展团体会员5个,个人会员325人 ,招募志愿者239人。
我县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机构的逐步建立,对今后开展救援、救护、救助红十字三项工程等方面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在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刚察进程中,必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